關于印發《門頭溝區關于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北京市經濟工作部署,堅持穩中求進、以進促穩,扎實推動地區工業經濟擴總量、提質量,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不斷塑造地區發展新動能新優勢,為奮力打好災后恢復重建和綠色高質量轉型發展攻堅戰、高水平建設首都西大門做出更大貢獻,結合門頭溝區實際,特針對全區工業及相關企業制定如下支持措施。
一、壯大工業企業總量規模
吸引優質制造業企業入區發展,不斷壯大地區工業企業隊伍。對2025年度首次列入重點跟蹤范圍(2024年度經濟總量達到一定規模且成長性好)的優質制造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或對該企業在2024年度發生的經營性貸款所實際支付的利息,予以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貼息支持。
二、鼓勵企業加快發展穩步增長
鼓勵工業企業加快發展,對地區工業經濟增長貢獻較大的企業給予資金支持,引導企業逐步做大做強,穩步提升,有效實現達產增產。依據企業2024年全年工業經濟總量規模、增速、增量等,分檔予以獎勵支持或貼息支持,單體企業支持資金不超過30萬元。
三、推動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
鼓勵全區工業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不斷提升企業技術實力和核心競爭力,走“高精尖”、數字化、綠色化發展道路,積極引導和支持企業申報PCT國際專利;申報北京市級、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國家智能制造標桿企業、智能制造示范工廠、世界燈塔工廠等數字標桿工廠;申報國家級綠色工廠等,對申報成功的企業所發生的申報費用、第三方服務費等給予費用總額70%的一次性補貼,單體企業補貼資金不超過10萬元。
四、有序推進一般制造業退出
充分調動一般制造業企業調整退出的積極性、主動性,有效疏解不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產業,加快調整存量,鼓勵疏解治污效能低效且無綠色升級意愿企業,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發展“高精尖”產業。對于符合條件的退出企業,依照《門頭溝區疏解一般制造業企業騰退發展“高精尖”產業獎勵資金管理辦法》以及全市一般制造業退出政策安排,統籌予以獎勵。
五、為受災制造業企業恢復和發展提供支持
為在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中受災且損失超過100萬元的制造業小微企業恢復和發展提供資金支持。對受災企業經營性貸款實際發生利息予以不超過20萬元的貼息支持,原則上補貼期限不超過一年。
六、為企業申報政策做好服務
統籌利用好包括北京市“高精尖”發展專項資金在內的國家和北京市關于鼓勵和支持工業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協調相關部門、專家和第三方評估機構等力量,為企業做好政策培訓,并結合實際提供“一對一”申報輔導服務,幫助企業準確把握和運用政策措施,充分享受政策紅利。
本措施由門頭溝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
北京市門頭溝區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門頭溝區關于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門頭溝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0日
分享到: